第二届“客友杯海比邻杯”俱乐部联谊赛
一、比赛宗旨:感谢一直支持客友海比邻钓具的全国钓友
二、主办单位:客友海比邻钓具(武汉)有限公司
三、承办单位:深圳江湖渔具
四、协办单位:深圳江湖渔具
五、报名方式:客友广东地区指定经销商,不接受现场报名。以经销商收到报名费为准,不接受口头报名(经销商见章程十三条第5表格)
六、赞助单位:客友海比邻钓具(武汉)有限公司独家赞助
七、媒体支持:(排名不分先后)
1. 湖南卫视•快乐钓鱼、四海钓鱼频道、湖北卫视•职场渔乐圈。
2.中国钓鱼网、海峡钓鱼论坛、《钓鱼》、《钓具博览》、《海峡钓鱼》《户外钓鱼》
八、竞赛时间: 2015年7月26日
九、竞赛地点:深圳双龙钓场
十、竞赛人数:限报200人,提供中餐、水。
十一、竞赛项目:罗非3.6米手竿对象鱼2场(70分钟每场)+混养4.5米手竿2场(70分钟每场)
十二、竞赛规则:参见《赛事规则》
十三、竞赛报名
1,报名费每人200元由客友海比邻当地经销商经销商统一收取,参加选手比赛期间,交通、食宿等一切费用自理。
2,选手每人提供纪念品一份:FTT火焰战神衣服一件(价值199元)+FTT帽子一顶(价值40元)+客友鱼护(价值158元)一共价值400元
4、报名截至时间:7月15号
5、 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: 客友海比邻钓具地区经销商(排名不分先后)
经销商表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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姓名 |
电话 |
地区 |
店铺地址 |
孟拓 |
13316402345 |
深圳地区 |
广东省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大道横岭二区14栋103号铺江湖渔具 |
谢双春 |
13415696988 |
韶关市区 |
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北教育路兄弟渔具 |
丁就伟 |
13435005083 |
韶关乐昌市 |
广东省乐昌市大东下街2巷84号金信渔具 |
沈海华 |
13600216661 |
韶关南雄市 |
广东省韶关南雄市青海西路265号(海鑫渔具) |
胡维维 |
15920272390 |
东莞长安 |
广东省长安镇新安社区横中路新安图书馆旁边 钓友之家 |
李本辉 |
13925558022 |
东莞东坑 |
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东兴中路435号 阳光渔具 |
黄新 |
13528789868 |
深圳横岗 |
广东省深圳市横岗区街道红棉二路62号 渔乐坊钓具 |
李智 |
15899884022 13809277153 |
东莞凤岗 |
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康佳路龙福花园92号商铺小李渔具 |
周殿军 |
13527996310 |
东莞塘厦 |
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环市南路66号 阳光钓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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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经销商:孟拓13316402345
十四、比赛奖项:
第一名:现金5000+钻石客友8号4.5米一支(价值2300元)
第二名:现金2000+金牌客友8号4.5米一支(价值1725元)
第三名:现金1000元+铂金客友6H4.5米一支(价值1080元)
第四名:客友7H3.6米一支(价值615元)
第五名:客友5H3.6米一支(价值560元)
第六名:龙鸣4H3.6米一支(价值525元)
第七----十四名:价值799客友冲锋衣一件
第十五-----第十八名:价值499客友钓箱一个
另外为回馈广大钓友的厚爱,在以上丰富的奖品奖金的基础上,客友公司提供一下丰富产品用于抽奖活动。冲锋衣8件(每件价值799元),C型不锈钢伞6把(每把价值220元),M型杆包6个(每个价值158元),名流纳米高档浮漂若干套(每套价值90元)
十六、免责声明:
凡参加本次比赛活动者,均视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人;鉴于户外竞技钓鱼活动存在不可控的意外风险,赛事组织方不对非活动组织原因所致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负责任;参与者必须自行评估本次活动存在的其它个人意外事故的客观因素,责任自负。参赛人员安全由参赛本人负责,请自行办理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,参赛视为认同。
十七、其它事宜:
1、比赛期间选手如接受媒体采访,即视为同意组委会可以免费使用其接受采访时的肖像和影视资料。
2、本规程解释权归属赛事组委会,客友海比邻钓具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比赛规则:
本次比赛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“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”为准,并结合实际作如下要求:
1、参赛运动员报名后,参赛资格不可更换。严禁冒名顶替和擅自调换钓位,否则取消参赛资格。钓具一律自备,比赛一律自钓、自取、自存,可使用备用竿(需经过认证贴标),但不得两竿同时下水垂钓。
2、除运动员、裁判员、裁判长外,其他人员严禁进入赛场警戒线内,其余工作人员凭证进入赛场。
3、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裁判长发令为准,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,应立即停止垂钓,不得提起鱼护,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(若钓手已入护,钓对象鱼应捡出鱼获;混养鱼池犯规将拿出最重一尾不计成绩),违者还将罚加3分。
4、比赛按规定进行换位,运动员每场比赛后,收好各自钓具,听从号令由裁判员带组统一换位,违者罚加3分。
5、所有剩余饵料、空饵料袋等垃圾不得抛入水中,必须放到垃圾箱内。违者罚加1分。
6、善待鱼类,文明垂钓,注意环保,限用一枚或两枚无倒刺钩,禁止使用连体钩、锚钩、串钩。一经发现罚加3分,并须改正合格后方可继续比赛。拒不改正者,取消比赛资格并劝离。
7、不得有意锚鱼、刮鱼造成鱼获死伤。死鱼和严重挂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。
8、鱼竿长度不得超过标准长度3厘米,整个线组长度(含子线)不准超过竿长30厘米,限1-2个无倒刺钩,每场比赛前裁判员必须检查运动员竿长、线长是否达标,以及渔护是否清理完毕,违规者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改正,拒不改正者取消比赛资格。
9、钓上大鱼,应将其控制在自己钓位的正前方(以钓位左右两侧钓位分界线延长线为准);鱼太大时,允许溜到邻位,邻位运动员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主动提竿让出空位;但是运动员不能离开钓位,且大鱼越界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,次数不得超过3次。超过1分钟或超过3次视做违规一次,罚加3分。
10、比赛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串位、串饵、或请人代开饵。不准以手抛、器具打窝。除钓钩外,所有钓具的任何部位不得粘带饵料入水,不准以任何方式向赛池抛投饵料。违者罚加3分。
11、运动员不得传递饵料。可以使用麻团、米饭、拉拉糊、昆布丝、禁止甩大鞭钓法,禁止毁窝、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,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。
12、比赛过程中,运动员严禁提起鱼护,比赛结束后,未经裁判计量,严禁将鱼倒掉,所有鱼获必须经过计量。计量过程均由裁判监督执行,运动员需服从裁判指挥,违者罚加3分。
13、单场比赛结束后,严禁在比赛池钓位上调标、找底。违者加罚3分。
14、严禁向池中泼水、吐痰、扔剩余饵料或其它东西,违者罚加1分。
15、非比赛时间内,钓位区域严禁线组入水,拒不改正者罚加3分。
16、运动员竿架未对准标志线、抛过相邻钓位中间线、垂钓点离岸距离短于竿长者应立即改正。拒不改正者,罚加3分。
17、必须使用立漂垂钓。禁止在线组上配备浮标以外的可漂浮物。一经发现,罚加3分。
18、比赛中鱼获掉在护外应立即捡拾入护,鱼未入护抛投下一竿者,罚加3分。如果邻位运动员有捡鱼归己的行为,则视同串鱼行为,取消当事人比赛资格。
19、赛中禁止使用通讯工具(包括手机和对讲机等);不得使用发声计时器;禁止大声喧哗,互通信息;违者罚加3分。
20、运动员不得有意妨碍他人垂钓,严禁运动员越位,越位溜鱼和抄鱼,鱼获无效。
21、对象鱼项目只计量罗非为有效鱼,混合鱼项目除乌龟、鳖、泥鳅、鳝鱼以外的所有淡水鱼种均为有效鱼。在裁判员将鱼倒回池中以前运动员必须确认成绩,可以当场提出异议并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。运动员只能要求裁判员重新计量一次,并积极配合,不得无故拖延。一旦鱼倒回池中,事后申诉一律无效。
22、有意作弊或毁窝干扰他人比赛,取消该场比赛成绩。藏鱼、串鱼,取消比赛资格。
23、热爱自然,保护生态环境,文明垂钓,着装整齐,不随意吐痰,乱扔杂物,遵守赛场管理制度,尊重对手,尊重赛会组织人员的辛勤劳动。
24、中途运动员弃权时,不得滞留赛场。
25、本次比赛快乐垂钓频道全程宣传报道,参赛运动员必须使用统一鱼护,穿着统一衣帽等进行比赛,比赛过程中严禁抽烟;经裁判提醒仍不主动改正的,取消比赛资格。
26、本站比赛将规定组成赛事仲裁委员会,行使仲裁职能。参赛运动员如对裁判的裁决有异议,可在比赛成绩公布后半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,申诉应交书面意见及申诉费500元人民币(胜诉者费用全部退还)。
参赛注意事项:
1、本次比赛中,混合鱼池成绩统计按统一取小数点后一位数计量,特此说明;
2、比赛过程中,运动员必须使用贴有检验合格标签的钓竿进行比赛,且线组总长度不得超过竿长30cm,否则视情节处以警告、罚分,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处罚;
3、因比赛部分场地狭小,为保证比赛换场秩序,所有运动员必须听到裁判长统一口令后再进行换位,请自觉服从指挥,严禁提前换位或逆行换位,否则视情节处以警告、罚分,直至取消比赛资格处罚;
4、本站比赛将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中国淡水钓鱼比赛规则》,由国家级钓鱼裁判员现场执裁,请所有参赛运动员认真阅读并自觉遵守本站比赛《秩序册》已明文公示的比赛规则,避免因疏忽而遭受不必要的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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